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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重点数字产品建设项目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
来源: 哈尔滨新区发布      时间:2023-06-01 02:11:54

【通知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重点数字产品建设项目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

松北区各企业:

现将《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黑龙江省重点数字产品建设项目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黑工信电子联发[2023]282号)转发给你们,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迅速准备申报材料:


【资料图】

一、政策内容

对符合《黑龙江省重点数字产品指导目录》规定范围、投资额(设备和软件)2000万元及以上、在申报年度内已全部建成投产或分期投产的项目,省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%给予补助,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600万元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企业及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:

(一)项目企业必须是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制造业企业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主体、主营业务及纳税均在黑龙江省,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。

(二)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项目备案(核准)、用地、环评等审批要件齐备。

(三)项目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,管理规范、核算准确,无违法违规记录。

(四)项目在申报年度内(2022年1月-2022年12月)已全部建成投产或分期投产(分期建成投产项目相关要件须对应分期审批建设内容),且设备和软件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。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项目建成投产、设备和软件投资的相关财务、资产等验收证明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。

(五)项目符合黑龙江省重点数字产品建设项目认定标准指导目录,即《黑龙江省重点数字产品指导目录》

(六)同一项目未获得过同一方向省级财政资金支持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(一)项目申报市(地)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签发的申报文件。

(二)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。

(三)项目资金申请报告。

(四)真实性承诺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包括请示文件、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、承诺书、项目验收认定表一式6份(附电子版光盘一份,U盘一份),于6月2日10:00前报区工信科技局。

联系人:刘克举   联系电话:18304522146

松北区工业信息科技局

2023年5月31日

▏供稿单位:区工信科技局

▏通讯员:纪莹

▏图文编辑:徐梦桐、周旭阳

▏审核:徐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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